严惩新桥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名涉嫌妨害公务罪男子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6日发表
近日,新桥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被人***撞伤。
新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兰山区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方城镇西东蒋村祊河左岸处例行检查时,发现王某某利用越野车偷盗河沙,随后执法人员喊话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但王某某在明知对方为执法人员时仍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并驾车将执法人员撞伤,后经兰山区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为轻微伤。
新桥派出所民警迅速将王某某传唤到所,经询问,王某某对其驾车撞伤执法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王某某(男,32岁,兰山区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闭窗口】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7 04:27: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