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创建山东省典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近年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9〕46号)精神,积极开展山东省典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创建,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坚持做到“五有六落地”。目前,已成功创建5个山东省典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五有”保障。根据创建要求,积极到各镇指导典型镇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有机构“五有”保障。一是有机构。积极督促各镇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悬挂监管机构牌子,实现监管机构职能、工作目标上墙。二是有职能。实行农技推广、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明确监管机构职能。三是有人员。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含检测人员)数名,负责辖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四是有条件。强化硬件建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监管工作室和速测室,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计算机、相机、流动抽样检测车、速测仪、工作台、计算机、空调等设备。五是有经费。设立区级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农产品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督促各镇建立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
强化责任担当,实现监管工作“六落地”。在强化基础条件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化监管,落实“六落地”。一是任务目标落地。督促各镇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坚持“无标制标、缺标补标、有标完善”的原则,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主导产业标准入户率达到100%。二是岗位责任落地。协助建立完善日常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工作内容、措施手段及责任。三是巡查制度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动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坚持巡查与日常监管相互结合,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落实相关制度。四是检测筛查落地。全面厘清辖区内重点监测品种,强化质量监测。摸清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监管的关键点和技术措施,深入***排查和追根溯源。五是宣传培训落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建立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定期进行专项培训。六是应对处置落地。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苗头性问题,及时从严处置,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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