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11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人召开会议,共同协商谋划推动“十四五”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
据了解,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目前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污染因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臭氧污染逐步成为空气质量主要污染因子。因此,积极谋划好臭氧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是“十四五”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必要手段。
为推动全市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城区挥发性有机物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制定了150余家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印发《咸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单位清查,逐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要求所有涉VOCs排放的企业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收集系统和回收、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停。
(香城都市报记者 郭蓉 通讯员 潘志明 明聪)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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