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坚持创新活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提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十大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城
5月30日,我市出台了《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活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了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针对我市发展实际,计划到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决定》基于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的思路,提出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十大行动计划”,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农业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在荆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育、开放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行动计划。
《决定》指出,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在荆高校、公共技术研发机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购买转化科技成果;实行有利于新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投资、税收激励政策;实行技术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企业申请、转化发明专利。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整合财政资源,设立市级创业创新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科技贷款业务;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技术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各类研发创新平台提标晋级;支持孵化器扩规提质,提升孵化能力;引导“双创”基地进档升级。
《决定》提出,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瞪羚式”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兼并重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主板市场及“新三板”、四板市场挂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成长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被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兼并或者收购的,视同在“新三板”挂牌或在主板上市,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发国际专利、国际市场和创新产品。
《决定》明确,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鼓励院士专家到荆门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由财政分年度拨付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加快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在荆楚理工学院、屈家岭管理区设立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专属生活区,并向其开放共享实验室资源。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紧缺型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无偿资助。第一年按60%兑现,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按20%兑现。(记者刘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