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业主学防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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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0日发表
19日—20日,开发区公安对辖区内“十小场所”的业主们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
所谓“十小场所”,即指生产场所,如小型制衣厂;人员密集场所,如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场所,如网吧;供油场所,如加油站;供电场所,如变电站、开关站;留宿场所,如旅店、宾馆;易燃易爆场所,如烟花爆竹零售店;金融场所,如储蓄所;商业场所,如小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如KTV、茶楼等。
培训期间,民警现场传授消防施救、自救和安全应急处置等知识,并实地进行了演练。金山街办“小明星”幼儿园园长韩燕桥代表“十小场所”业主作表态发言,对公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表示感谢。(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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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08:08: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