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完成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平台建设第二轮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全面反映乡村发展面貌,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区统计局按照省、市统计局相关要求,于6月30日—7月29日在江宁街道开展第二轮试点工作。
试点对象为江宁街道及辖区内22个村(社区),按照《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及试点工作要求,由各试点的村(社区)填报《农业农村统计村级台账表》《农业农村统计村级台账续表》的2021年度全年数据和2022年第1、2季度的相关数据。街道填报《农业农村统计乡级台账表》《农业农村统计乡级台账续表》的2021年度全年数据。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试点前对参与本次试点工作的街道、村(社区)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填报内容、具体要求和平台操作流程等。二是完善基础台账,各村(社区)整理好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畜禽出栏、水产品产量和林业产量等农产品基础台账,为数据录入做好准备。三加强数据审核,街道和村(社区)调查员对采集的台账逐项进行数据审核,保证原始数据准确完整,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