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区委成立3个巡察组,围绕被巡察单位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对区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慈惠街、长青街、辛安渡街、区城投公司6家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开展巡察。
8月29日至9月1日,区委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办主任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城乡建设局
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敢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够合理,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好、重大议题讨论不充分;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支委研究支部建设次数较少,党员活动记录不详实,党员发展工作不够规范,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不够严谨,党费收缴不规范;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纪有检查无结果,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无据发放津补贴;存在政府采购审批不严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编外用工人员管理不严。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区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王新华代表区城乡建设局党委表态: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巡察成果。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积极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进一步贯彻巡察意见,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要压实领导责任,拟定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三是进一步严格自我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打造过硬的城建队伍。做到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基层工作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新阶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求稳怕乱、创新精神不足,医改工作推进迟缓、基层卫生院服务水平和效益普遍下降;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均衡,党员日常管理有差距,工作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制度建设不健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纪委监督执纪力度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干部队伍老化、僵化,青黄不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编外人员队伍庞大、管理松弛。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张新明代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表态:巡察组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意见,确保整改责任到位。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进行对照分析,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聚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以整改促工作转型升级,确保整改成效到位。把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同下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工作整改;三是聚焦巡察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把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部门、个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慈惠街办事处
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
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敢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得不好,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够坚决,对区委巡察工作决策不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纪工委主动监督存在短板,对干部廉政教育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工作台账编造痕迹明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工程建设项目违规现象较多,存在政府采购审批不严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违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财务管理不规范;照顾性提拔干部,违规录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身份转换随意及待遇发放随意,二级单位人员超员。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慈惠街工委书记朱建全代表慈惠街工委表态:巡察反馈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对指出的问题,将做到思想转变、行动落实、整改彻底。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增强对反馈问题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接受区委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抓整改促作风建设、抓长效强制度建设。将逐一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明确落实到人,限时整改;三是坚持从严治党、狠抓党的建设。以抓党建为总抓手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四是坚定落实“两个责任”,以巡察整改促赶超发展。通过问题的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长青街办事处
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新阶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领导班子偏重行政事务、政治引领作用不鲜明,领导班子重决策、轻管理,城市化发展进程迟缓、群众生活环境有待改善;学习教育局限于规定动作,“三会一课”有薄弱点,党员发展程序有待规范,部分党员未按规定交纳党费,制度建设不够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不够严格,纪工委监督执纪力度还需加强、案卷整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街道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还建房建设把关不严,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工作不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国有土地被私人作为停车场使用,闲置土地、企业用地与立项不符问题较突出,“明日生态农业系统工程”项目土地到期未收回;编外用工队伍庞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基层干部身份复杂,交流和晋升困难;领导班子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协调力度不够、不稳定隐患依然存在。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长青街工委书记张建国代表长青街工委表态: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提出的建议合理及时,将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一是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限时整改销号,确保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直面问题,务实重行,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推进街道各项事业的发展。把巡察的成果体现在加强和防范风险、促进街经济社会和党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三是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把落实巡察组意见、落实整改任务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确保整改工作快启动、快见效。
辛安渡街办事处
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密田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联系实际不紧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抓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制度建设不够规范;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两个责任”向下传导压力不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有待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落实不力,执行货币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不力,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执行工资标准不严格;二级单位超额度配备干部,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辛安渡街工委书记葛晓丹代表辛安渡街工委表态: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街自身建设实际,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细化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抓整改实效,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凝心聚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区城投公司
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密田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存在偏差,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实,纪检组织对公司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把关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力,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执行《招标投标法》不严;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到位,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区城投公司党委书记林修良代表区城投公司党委表态:巡察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城投公司将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整改责任要具体。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限期整改时间;二是整改过程要严格。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扎实抓好整改,细化整改措施;三是整改制度长效化。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常态;四是整改要公开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将整改报告进行通报。
区委巡察办主任胡延乐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整改。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深刻剖析查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要对照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于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则要在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