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第一稿)公示
公示编号 | 2017-02#1 |
公示周期 | 自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0日 |
项目名称 | 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 |
采矿权人 | 宜城市国土资源局 |
评估公司 |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
评估机构: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宜城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 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 宜城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7年5月31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评估范围内保有矿石量(333)1045.40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045.40万吨,回采率95%,可采储量951.***万吨; 生产能力为50.00万吨/年; 矿石贫化率1%;矿井服务年限19.23年,评估计算年限20.23年,其中含12个月建设期;产品方案为白云岩建筑石料, 产品不合税销售价格为23.25元/吨, 固定资产投资1516.28万元; 正常年单位总成本18.25元/吨, 单位经营成本16.01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本评估对象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 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1045.40万吨储量所表现出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92.17万元, 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贰万壹仟柒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的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自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5月30日。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宜城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柴声波 0710-4215111
相关资料:
1. 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PDF
3. 宜城市雷河镇天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参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