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肇庆市高要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一、培训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具有培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具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具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七)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
(八)能够根据《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十大科普进农民课堂”活动的通知》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到省级以上大型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参观学习与实践实训(自有的不需提供合作协议,但需提供证明文件);
(九)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服务能力等。培训班必须配备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且有专职人员全程协调***有关培训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和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十)2021年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十一)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肇庆市高要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法人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文件、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本综合类基地情况、合作的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一式6份),于2022年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到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二)专家评审。从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市县专家组成评审组,高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肇庆市高要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6号
联系人:张流全
联系电话:0758-8392833
关于公开遴选肇庆市高要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pdf
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