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一考生驾考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
12月14日上午,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驶人科目一考场,一考生作弊被考官在巡考过程中发现。
上午9时许,驾考中心考官在科目一考试监考时,考生张某年纪偏大,要求考官帮其输入身份证号码,考官帮其录入信息时发现其耳中有杂音,遂问其是否佩戴了助听器,该考生沉默不语。细心的考官凭借监考经验,密切关注张某某的一举一动,发现其表情慌张,并不断调整坐姿和角度,多次经过其身边均发现其耳中有声,随后发现其衣领处藏着一个微型***头,考官立即终止了张某的科目一考试。
作弊工具
经考官核查,张某确实具有作弊行为,其本人也承认存在考试作弊的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八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作为驾照考核的敲门砖,科目一的难度并不大,只要多看多练便能顺利通过。考试中心将严抓车辆驾驶源头管理,望广大考生切莫保有侥幸心理,触碰高压线及生命线。
目前,考试中心已将张某移至治安大队,等待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