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工作圆满结束
6月10日上午,我市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工作结束,全市共报考694人,聘用比例平均为1:14。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后被录取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将被安排至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此次招募工作中,市人社局始终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从五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一是扩大毕业生服务范围。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基础上适当扩大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岗位;二是扩大招募对象范围。招募对象由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拓展到2011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三是规范招募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招募办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而且将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四是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在扣除“三支一扶”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后,每人每月不低于大专生1500元、本科生1600元、研究生1700元的补贴标准,同时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当地财政列支。五是明确“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吸纳力度,在单位编制限额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工作人员时,应有不低于5%比例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