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根据《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辖区内全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
参加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办法》有关评价要求开展自评,评价材料封面参照***1,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信息表格(参照***2),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航空基地-XX企业”。
三、评价流程
(一)各相关企业按照《办法》及通知准备评价材料,于7月28日前将1份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资料报航空基地管委会招商一局(工信局),评价资料电子版发送邮箱zhyg0101@163.com。
(二)招商一局(工信局)对辖区企业技术中心报送的评价资料进行汇总,于8月1日前报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
(三)市工信局对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发文公布评价结果。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准备,按时上报评价资料。根据《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发布公告。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自撤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重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赵彦刚 联系电话:89083756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封面
2.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