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8日至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960216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泰州科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智能仪器仪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泰高行审批〔2019〕20105号 | 2019年8月8日 |
2 | 关于泰州市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汽车客运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泰高行审批〔2019〕20104号 | 2019年8月12日 |
3 | 关于泰州市胤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光伏切片机导轮涂覆开槽生产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泰高行审批〔2019〕20106号 | 2019年8月12日 |
4 | 关于舒禾江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纳豆激酶生物工程产业化及年产10亿纳豆压片技改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泰高行审批〔2019〕20107号 | 2019年8月15日 |
关于泰州科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智能仪器仪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doc
关于泰州市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汽车客运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doc
关于泰州市胤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光伏切片机导轮涂覆开槽生产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doc
关于舒禾江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纳豆激酶生物工程产业化及年产10亿纳豆压片技改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