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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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9日发表
近日,兴文县公安局古宋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只长相奇怪、叫声也很独特的鸟掉进了光明坝苗城印象一带的杂草丛中,疑似受伤无法起飞,不知道是不是珍稀动物,希望警方能过来看一下。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这只鸟带回派出所,并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来进行辨识和治疗。随后,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辨识后,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民警表示“隼”(sǔn)可能是在迁徙过程中,受气候等原因影响导致翅膀受伤,所以“落单”在此。最后,古宋派出所民警将“隼”(sǔn)移交森林警察大队,由他们带回精心照顾,等待完全康复后,将它放归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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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9:55: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