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新村(第三期)交楼及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通知
关于华侨新村(第三期)交楼及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通知
各位华侨新村业主(购房户):
为使购房户早日入住华侨新村,并尽快为业主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华侨新村(第三期)交楼时间定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30日,请购房者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份在上班时间内到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购房付款方式交清款项后领取房屋钥匙(选择银行按揭的,请在接到售楼部通知后,到售楼部的信用社业务点办理按揭手续)。
2、所有购房者须按规定交纳房产契税款(契税为房价的1.5%,具体以三水区财政的完税证为准)和杂物房的房价款(杂物房不能办理按揭)。
3、交清款项后,请各位业主到经济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咨询电话87218086(黄先生)、87215684(郑***)
特此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