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裕耀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裕耀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裕耀五金加工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工业区金坑路二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工业区金坑路二号之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2′28.93″,东经112°51′46.25″)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灯饰配件和其他五金配件(包括皮带扣、家具五金件等)生产,年产灯饰配件18吨、其他五金配件20吨。建成后员工人数为18人,厂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日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181.4吨/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表面处理工序主要包括碱洗、酸洗、表调和磷化,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53.6吨/年。清洗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9923-2005)中工艺用水的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粉粉尘、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打磨粉尘。喷粉工序必须设置围蔽,未附着工件的粉末经除尘装置回收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固化炉使用电能为能源,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后引至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车间内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清扫,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 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边角料外卖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清洗剂的废包装容器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在厂内暂存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洗池沉渣、废液属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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