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巴中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已委托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巴中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巴中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巴中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大茅坪镇得阳村
业主单位: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1亩,36085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33436.4平方米。设置有四大功能区:殡仪馆区、公共服务区、追思景观区、公墓建设区。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殡殓服务能力稳定在年火化遗体2000具/年。
总投资:31336.57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火化机焚烧废气、花圈等祭品焚烧及鞭炮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及食堂的油烟。该项目采用YQ型欧亚式火化机,焚烧炉废气通过设置多管旋风除尘器等处理设施后经1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焚烧主要是焚烧花圈、花篮等祭品,燃烧会产生少量的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殡仪馆内来往车辆较小,通过扫水可使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通过自带消烟除尘系统消烟,加强通风后可达标排放;食堂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来源于工作人员和来往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含油废水。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用于馆内及公墓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用于馆内及公墓绿化,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污染源主要为火化机风机产生的噪声、汽车运行产生噪声、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悼念产生的噪声、鞭炮及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火化机风机产生的噪声值较小,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产生影响较小;汽车噪声要求在区域内行使的车辆不得鸣笛,从而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备用发电机噪声经过减震处理后可以减低,且备用发电机放置于专门备用的发电机房,使用过程中对周边产生影响较小。悼念、鞭炮及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属于间断性的噪声,经绿化带吸收和空间衰减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炉产生的少量的灰渣及污水处理所产生的少量污泥。生活垃圾:馆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箱,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灰渣产生量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每半年清掏一次,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印合路17号
联系人:袁波
联系电话:189****2331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龙街51号倍特康派26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4331 传真:028-8625131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成都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至环评编制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