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征求佛山市高明区校车运营单位审批实施试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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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为做好我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申请成立校车运营单位的审批工作,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佛山市高明区校车运营单位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社会公众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区教育局。联系人:张成聪,联系电话:88282377,电子邮箱:fsgm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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