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负责管养的国省道桥梁及乡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建设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 本次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桥梁数量15座,2186.32延米。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01)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佛交[2013]331号)规定的定期检查相关规定内容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登记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的验收标准。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合同金额:估算价26.53万元(含税,最终以区财政审定的费用下浮15%为准) 付款方式:检测报告纸质版在完成外业检测后一个月内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检测报告纸质版和请款申请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检测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 (1)公路水运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 (2)近三年在我市有相关公路桥梁检测经验(需含大桥检测经验); (3)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5)本工程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机械安全股(608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含网址),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提供近3年内完成过的相关公路桥梁检测服务业绩(含大桥检测经验)。 7.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佛山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0年11月9日上午9时(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905室。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