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记录将影响积分入户积分入住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减分指标包括失信情况和违法犯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近5年内在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被列入异常信用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南海区将通过市积分系统与市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后台数据对接实现对上述失信情况的核查,对存在上述三类失信信息的,每宗减10分。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