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狮山镇内流动拍摄路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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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狮山镇内流动拍摄路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交通监控视频资料、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卫星定位系统所记录的资料,认定违法事实。现将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内变更使用的流动拍摄路段(详见***)向社会公告,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我局于2019年3月1日起使用***中的流动拍摄路段进行执法。
特此公告。
***:南海区狮山镇内流动拍摄路段列表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8日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狮山镇内流动拍摄路段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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