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包装饮用水安全工商质监部门强化检查新国标实施
包装饮用水的质量好坏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6月16日开始,工商部门就新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展开检查。
在城区某超市,工商、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实地检查中发现,这里的售货人员和购物群众对于包装饮用水新国标都不是很清楚,因此现场采取普及行动。
据了解:新国标对于包装饮用水设置了一个过渡期。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元月1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到保质期满,元月1号以后生产的水必须符合新国标在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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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只包括纯净水和其它类饮用水两类,此前的蒸馏水、活化水、冰川水、矿物质水等都将陆续退出市场。
二、矿泉水是指天然的带有矿物质元素的饮用水,而矿物质水所含的矿物质则是人为加入食品添加剂,二者在名称上很容易混淆。因此,矿物质水这种说法将不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