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有毒有害废水三人被判刑
2018年2月7日下午,环保部门收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里水镇和顺象台涌非法倾倒废水,造成环境污染。接报后,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处置。
根据线索的指引,环保执法人员找到了被污染的河涌。只见水体呈乳白色,蔓延开来。环保部门立即开展水质监测,对河涌进行清理,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随后,环保、公安部门持续开展调查取证,通过问询周边村民、调取视频等方式摸排,经过3个多月的追查,最终将三名犯罪人员抓获。根据调查,犯罪人员钟某聘请刘某、林某二人到企业清理废水,用槽罐车收集后倾倒到里水镇和顺象台涌附近等位置,造成河涌污染。
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判决如下:
1、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3、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此,环保部门郑重告诫广大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同时警告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破坏环境获益的人员,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若群众有发现类似的环境污染事件,可拨打81812345反映,或者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