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后如何变更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2021年6月24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起统一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确定为我市医疗保险年度(医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社保年度更换医保年度的过渡期。
一、2021年4至6月办理了变更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手续,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1年7月1日生效。
二、什么时候能够变更2022年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需要带什么证件?
答:2022年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应在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凭本人珠海社会保障卡到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以后每医保年度需要重新选定门诊统筹机构的,统一在每年10-12月办理变更手续。
三、改为医保年度后,同一医保年度内能否再次变更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答:政策无变化!参保人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同一医保年度不得变更,但因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改变或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暂停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被解除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应持本人珠海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资料(调动通知、劳动合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等)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自变更次月1日起在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转载自珠海医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