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小学行政楼及多功能馆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就环湖小学行政楼及多功能馆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简称“环湖小学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安排如下:
1. 项目名称: | 环湖小学行政楼及多功能馆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
2. 项目编号: | 0658-1301SZTCE071 |
3. 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环湖小学建设工程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主要内容为环湖小学行政楼及多功能馆的电梯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为了保证本项目的电梯设备及安装的建设质量,现进行专项采购。 |
4. 采购内容 |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无机房低速垂直乘客电梯1台,有关本项目的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的相关内容。 |
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不是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的,则须具有所投电梯设备的代理或者经销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1 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相应速度档次电梯生产资质(1.75m/s以上)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4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扣许可证、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5.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6. 招标文件公示 | 2013年3月27日~2013年4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 |
7.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 起止时间:2013年3月27日起至2013年4月2日止(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发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的桃花园停车楼六楼)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
8.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 8.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2 投标人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3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其投标报名不代表招标人已认可该投标人满足上文第5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并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
9.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
10.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11. 投标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
12. 投标方式 | 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 |
13. 开标评标时间 | 2013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14. 开标评标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
15. 采购人 | 单位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联 系 人: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20428 |
16.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发售标书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83939023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先生、张*** 联系电话:83939001、83939012 传真:0757-83939018、83202716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
17. 招标信息发布与结果公告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 |
18. 备注 | 18.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按电子文件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18.2如招标人有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作了规定的,则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资料的原件一同提交,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必须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全额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情况上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8.3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将有关本次招标的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信息以外的地址。因此,投标人须保证在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地址的准确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将本次招标的有关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及时传达给各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登记的联系方式不准确、不稳定或失效,所导致的有关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不能送达或延误送达的任何责任,并且投标截止时间不会因此而调整,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投标人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已登记的联系方式信息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报名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豁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变更前的登记信息所导致的延误送达的一切责任,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投标人对其已登记的联系方式信息进行的任何修改,且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