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方发力关爱农村留守妇女
日前,我市印发《荆门市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支持就业创业、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等多方面发力,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加快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同步小康进程。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让留守妇女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比例达到百分之百,达到关爱留守妇女工作“四有”目标(关爱工作有网络、关爱活动有载体、关爱宣传有氛围、关爱行动有效果)。
在夯实关爱服务工作基础方面,各县(市、区)妇联将对辖区内的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确保精准识别到户。
在支持留守妇女就业创业上,要用好用足就业政策和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生产经营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
在加强关爱服务平台建设上,各级妇联要发挥妇联执委作用,开展万名执委联万家、联万名贫困妇女和留守妇女活动,妇联执委每人至少联系1名留守妇女,每年入户联系不少于2次,帮扶活动经常化。
除此之外,我市还将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提升留守妇女就业技能、切实维护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加大“两***”免费检查力度上下足功夫。(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吴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