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佛山市体育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
关于2018年度佛山市体育***公益金
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体育***“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按程序审批的原则,现将2018年度佛山市体育***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8年佛山市***发行及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8年度全市共销售体育***174628.26万元。其中销售传统型***5***93.79万元、即开型***9124.68万元、足球***109009.79万元。
根据现行***管理制度规定,***公益金来源于***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2018年度佛山市全市销售体育***筹集市县级公益金11889.92万元,其中市级公益金为2414.59万元;禅城区1595.70万元;南海区2681.29万元;三水区370.25万元;高明区562.81万元;顺德区4265.28万元。
二、2018年佛山市体育***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全市体育***公益金上年结余3567.17万元,本年留成11889.92万元,本年体育部门支出7041.67万元,本年财政部门支出4901.27万元,本年结余3514.15万元。
其中市级上年结余1140万元,本年体育部门支出1267.37万元,本年财政部门支出1449.22万元,本年留成2414.59万元,本年结余838.00万元。
2018年度佛山市体育***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各区体育***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请查询各区公告)
(一)群众体育支出共4074.36万元(其中市级507.90万元)
1、援建和维修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全市支出932.52万元。其中,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维护支出650.02万元,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94.30万元,器材捐赠支出72.66万元,其它项目支出15.5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地建设和维修公共体育场馆,以及扶持乡镇体育设施建设,修复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如体育馆、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田径场、游泳池、全民健身广场(公园)、综合训练馆、全民健身园(苑)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的援建和维修。购置体育健身器材配建于全市各地农村社区和单位,购置国民体质监测器材配建于全市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和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2、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支出613.09万元。其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出36.46万元,社会体育指导员支出36.49万元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支出190.14万元 ,社会体育组织建设35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和管理体育骨干队伍,以及培育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
3、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404.72万元。其中,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783.16万元 ,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109.05万元,校园足球专项经费70万元,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19.84万元,其他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197.14万元 ,群众性综合运动会912.23万元,其他活动313.3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各项活动和竞赛工作,以及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政府购买服务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开展推动三大球发展活动及赛事等。
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支出75.44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群众体育宣传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5、其他项目48.5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支出。
(二)竞技体育2967.31万元(其中市级759.47万元)
1、举办或承办区县级以上体育赛事2081.9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级政府或社会力量主办或承办区县级以上体育赛事和单项国内、国际体育赛事。
2、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生活设施条件,优化运动队训练比赛场地建设、维修保养,生活设施改善,训练器材装备购置等开支;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辅助人员按规定及标准发放训练津贴;竞赛、训练服务的辅助设施的研制、购买费用;球类项目发展促进等。
3、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352.00万元。用于加强各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资助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重点体校改善条件。
4、支持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运动会385.48万元。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为参加奥运会、全运会发生的人才引进、外训外赛、大集训、训练比赛器材、科医器材、科研运作与营养调控、奥运金牌奖牌和全运会金牌专项津贴、场地日常维修维护及运转经费、市代表团工作经费等开支。
5、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4.79万元,用于举办南海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程序,提高监管力度和效率。举办南海区救生员技能大赛。促进救生员巩固技能,提高技能水平。
6、其他项目开展43.10万元。主要用于训练器材购置,体育人才的培养方面。
特此公告。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