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参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2022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已启动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谢文骏 通讯员李雄恩报道:昨日,记者从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2022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已于本月15日开启,有计划在新年度参保的市民需及时申报,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
2022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缴费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本区户籍居民、港澳台居民、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未能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缴费标准为1879元/人。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度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的本区户籍居民,将自动续参2022年度居民医保。如参保人在新年度没计划参保的,需在本次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2021年度未参保,需在2022年度参保的居民,需在申报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申报。
如本区户籍居民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此外,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办理参保申报的,需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包括《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以父(母)或参保子女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学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参保人需在缴费期间及时往缴费银行账户内存足金额,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还可以在缴费期内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如在缴费期间因账户余额不足等主观原因导致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