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江滩滨河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江滩滨河景观工程设计 GMJ2012- 089号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高明江滩滨河景观工程设计 3、工程地址:高明区沿江路以东改造区域 4、招标范围: (1)整个地块的总体规划设计及工程概预算编制,包括完成本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报审需要的一切施工图纸、效果图、技术文件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负担。 (2)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3)中标人还负责按设计相关所有的专业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照明系统、智能化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水利工程、市政道路工程(①以上设计不含荷香路,②沿江路东侧人行道的道路工程列入本次设计范围,其余沿江路道路工程不列入本次设计范围)等。中标的设计单位如本身不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则应将水利工程部分的设计工作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分包的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的工作。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用当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江滩滨河景观工程采用整体方案设计,分阶段分片区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方式,当设计单位完成每阶段、每片区成果并进行施工图报审时,设计单位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相应的效果图及电子版技术文件(含AUTOCAD等)。 5、勘察设计周期:每个片区的设计周期均为70个日历天 6、投资估算:建设项目总造价约2.2亿元,设计费报价不高于约492.8万元. 7、资金来源: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沿江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融资资金中解决。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类似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07年1月至今)已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或以上的类似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并可在广东省政府机构相关网站查询; 3、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总部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其它人员要求:申请人安排园林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至少各一名,且必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总部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5、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6、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7、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在国内注册有分公司并满足上述条件。 8、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 5、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复印件; 6、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以上资料按顺序胶粘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及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
五、方案补偿费: | 高明江滩滨河景观工程项目设计公开招标拟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按照项目设计的综合评分进行由高往低排序,只对综合得分前五名的设计方案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共45万元,具体为:中标方案无补偿费,直接签订设计合同,综合得分第二的设计方案补偿费为15万元,综合得分第三的设计方案补偿费为12万元,综合得分第四的设计方案补偿费为10万元,综合得分第五的设计方案补偿费为8万元,综合得分第六及其他更低得分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获得补偿费的投标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2年 9 月 18 日至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0757-88620821、88620825 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显林 联系电话:0757-886251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757-81234973转824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