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辰湾公馆11座13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636号
关于天辰湾公馆11座、13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以北,平山一路以西的建设项目天辰湾公馆11座、13座单体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单体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天辰湾公馆11座、13座
三、申报类型:单体建筑方案调整
四、修改情况:
本次方案调整主要是对天辰湾公馆11座、13座单体方案进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将11座拆分成两栋单体11-A座和11-B座,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拆分;
2.将原设置在11-A座首层电房移至11-B座内,即11-A座首层原电房调整为商业用房,11-B座部分商业用房调整为电房,11座外边界轮廓不变。
3.原11座开关房分开设置,一部分移到13座,一部分设在11-B座;即11-A座首层原开关房调整为商业用房,11-B座部分商业用房调整为开关房。
4.13座电房内部布置调整,外边界轮廓不变;
五、调整后面积指标情况
本次方案调整主要是对11座和13座内部间隔及功能的调整,总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容积率面积均不变。方案调整后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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