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检合作——推进大鹏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交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力度,7月30日下午,大鹏新区团工委一行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谋划共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大鹏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洪发、新区群团工作部副部长姚华参加会议。
会上,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舒舒介绍了近年新区未检工作基本情况,双方围绕加强合作和推进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展开交流讨论,并对共同实施新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与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达成基本共识。
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代表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光荣职责。近年来,大鹏新区团工委始终坚持“主动预防、加强教育、服务引导、以人为本”的工作目标,全力实施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深化“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培育“普法公益导师队伍”等系列工作,为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来,新区团工委将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支持和引导社工人才和机构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切实开展“全链条”帮教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形成有特色、可复制、可借鉴的大鹏经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