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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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
一、请区各执法机关(部门或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或修订完善本部门(单位)罚没财物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做好罚没财物管理,规范罚没收入收缴,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罚没财物管理主体责任。
二、区各执法机关(部门或单位)在贯彻落实《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过程中,制定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形成的工作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区财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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