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位于光明中心区,西起规划楼辉路,东至现状光侨路,沿线与狮山一街、光明大道、光翠路相交,全长约1882米。项目规划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按现行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要求进行勘察外业见证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外业见证成果资料,并对其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负责。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5.20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深光建土〔2016〕175号)中第七条勘察费总额大于50万元的,外业见证费暂按勘察费的8%计取,最终结算价的计算基数应以区发改部门批复的总概算中的勘察费计取,最高限价9.8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本项目的勘察单位除外)。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1室。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