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食药监所开展违禁水产品检查行动
从3月17日起,宝山食药监所采取重点时段的错时监管的方式,组织力量对餐饮业违法经营河豚鱼及生食水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食品加工重点环节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法经营河豚鱼及生食水产品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内容还涉及餐饮单位操作环节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违禁生食水产品供应、熟食卤味销售加工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餐饮企业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规范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落实到位,未查见经营河豚鱼现象,消费者就餐安全有保障。但个别经营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有的内部管理松懈,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对检查的2户餐饮企业中发现的违法经营生食水产品行为,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宝山毗邻长江下游,每年春季河豚鱼上市,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宝山食药监所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监管手段,并通过广泛的宣传,从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宝山地区违法经营河豚鱼的现象已经得到明显的遏制。
食品安全预警:
河豚鱼有毒成分是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人食入该豚毒0.5-3毫克就能致死。有消费者以为只要煮河豚鱼时间长一些就能去除毒素。但是河豚毒素耐热,在100℃高温下8个小时都不被破坏,盐腌、日晒亦均不能破坏毒素。所以河豚不能随便乱吃,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去轻易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