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坪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保与水务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区环保水务方面的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利用和区域开发规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调解环境污染、水事纠纷;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监督以及施工噪声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工作,负责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负责全区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监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承担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三防”指挥;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排水设施(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责任,参与市政排水规划的制定,负责排水许可证核发和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和水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费用;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方面的议案、提案;办理有关环境污染、水污染信访及群众投诉。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包括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本级、区环境监察站、区水务管理中心共三家一级预算单位。局总编制数71人,实有人数5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10辆。具体如下:
1.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本级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27人。
2.区环境监察站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8人。
3.区水务管理中心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2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支流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内涝整治、污水管网建设、水环境电子底图绘制、海绵城市建设等治水提质大会战工作。2.坚持建管并重,继续推进水务精细化管理,细化水库、河道、湿地、污水管网等市场化运营管理,加强对全区各水司、水厂、污水厂的运营监管;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及管理,加大对全区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综合提升水务管理能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区“三防”工作,继续抓好水务安全生产;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提升公共文明指数,积极做好水务信访投诉工作。3.完成市政排水管网及城中村地下管线地面坍塌隐患检测收尾工作;加快实施暗渠化河道、排水管渠地面坍塌隐患一期及二期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全区地面坍塌应急处置项目,完成金联路沃尔玛配送中心段及望牛岗地陷隐患治理工程。4.扎实推进环境考核、优化全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开展土壤地下水调查研究等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收入14,36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0,54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650万元、上年结转2,17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14,367万元。
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324万元、公用支出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12,735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预算14,36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24万元、公用支出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12,735万元。
一、人员支出1,3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5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经费。
四、项目支出12,735万元,具体包括:
(一)一般事务管理927万元,主要用于统筹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体检等。
(二)水务管理7,712万元,主要用于水务管理、水务工程维护(服务外包)、三防管理、水土保持等。
(三)环保事务1,97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考核、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在线监控、环境保护研究、环境宣传等。
(四)其他公共安全2,010万元,主要用于地陷灾害防治等。
(五)建设行业管理9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等。
(六)机动预备费100万元,按规定预留部门机动经费,用于临时性、突发性项目。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编制实际预算并下达指标,以后年度支付规模以虚拟指标形式下达。据此,2017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计2,174万元,其中: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2,174万元,按以后年度需支付部分下达虚拟指标共计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部门机动预备费中列支。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5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草案报送人大审议(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坪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的通知》(深坪编[2016]40号)文件,2016年8月17日起新设立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故我局无上年可比数。
***1:2017年深圳市坪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批复的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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