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工程用户立管规范化整改勘察和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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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20059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工程-用户立管规范化整改勘察和初步设计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1〕5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103-440500-04-01-513262 |
招标人 | 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砂路60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华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之一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卢先生、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237155、0754-8712203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平区、龙湖区,共计54个街区、约6万户、530公里用户水表后立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规范化成组建筑立管安装,立管更换,一户一表一立管,连接水表与户内管道;2.立管安装过程中配套脚手架设施搭建与拆除;3.原有用户建筑立管等设施拆除。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80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250万元,其他费用1260万元,预备费550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市财政资金100%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具体: 1、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水表后立管立面测绘、数量统计及立面图展绘等,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2、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编制及评审等。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由牵头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7-22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1年7月26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1年7月28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8月13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13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13日 10:00 |
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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