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答辩应试者须知
一、演讲答辩会地点:
副处级团干部10人:汕头华侨中学科学楼5楼阶梯教室。
正科级团干部36人:汕头华侨中学学术报告厅(教学楼后)。
二、演讲答辩会时间:6月1日一天完成,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开始:团副处级干部10人演讲答辩,每人10分钟。
上午9:00开始:团正科级干部18人演讲答辩,每人10分钟;
下午2:00开始:团正科级干部18人演讲答辩,每人10分钟。
三、注意事项:
1、应试者须于每场演讲答辩前30分钟到 演讲答辩会场旁边的“候考室”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号,其中团正科级36人须于上午先抽签确定上下午各18人,再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号。
2、演讲答辩正式开始后,迟到的应试者不得入场参加。
3、到候考室时须出示准考证,交工作人员查对,并将手机及袋包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得私自取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袋包、资料、笔、纸等进入备考室。
4、应试者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抽签顺序逐个备考和演讲答辩,其余在候考室等候;候考人员不得喧哗或私自离开候考室。
5、应试者在备考时,可在专用草稿纸上列演讲提纲或准备答辩内容,不得在试题本上涂写。离开备考室前往演讲会场时,不得带走题本。备考时在专用草稿纸上准备的内容,可带到演讲答辩会场,但只能拿在手上,不能放进口袋里。
6、应试者在演讲答辩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7、应试者演讲答辩完毕,不得带走题本,并保持安静离开会场、考场。
市委组织部公选办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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