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低保待遇审批
1.办理的服务对象?
自然人
2.办理的受理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
(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2)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3)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窗口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向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街道办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核: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科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完成。
四.审批: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4个工作日完成。
五.办结:审核通过制作证件及发放补贴,1个工作日完成。
六.送达:通过快递或物流送达(可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