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岭水库综合管养楼室内装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3〕48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3年2月25日至12月2日对神仙岭水库综合管养楼室内装饰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城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城街道,无发改委批文及会议纪要,资金来源为龙城街道自有资金。工程内容包括墙体及楼地面装饰、天花吊顶、电气(强电、弱电)安装工程、门窗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室外外墙及屋面装修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卓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09年5月22日开工,2009年10月21日竣工验收。
该工程由龙城街道办组织在龙城街道办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1 791 000元。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龙城街道办和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结算送审造价为2 073 571.73元,审定金额为2 040 354.13元(其中建安费用1 827 342.09元),核减金额为33 217.60元,核减率为1.60%。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项目经财务查实,该工程资金来源于龙城街道自有资金。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工程资料基本齐全,但未能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33 217.60元。多计原因如下:
(1)工程直接费多计13 618.46元,多计造价的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和单价多计,共核减13 618.46元。
(2)多计工程其他费用19 599.14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核减工程监理费11 036.34元,核减工程设计费8 562.80元。
(二)多付工程其他费用4 014.34元。工程监理费审定价为56 985.66元,已付款61 000元,多付给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费4 014.34元。
(三)项目未经申请和批准立项就进行建设。根据送审资料,该项目未报发改部门立项,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须经申请并批准立项后方可进行建设的规定。
(四)该项目肢解工程,规避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神仙岭综合管养楼室内装饰工程预算金额198.38万元,中标金额为179.10万元,于2009年5月22日开工,2009年10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龙城街道神仙岭水库综合管养楼工程-厨房、雨棚、天窗等工程预算金额99.32万元,中标金额90.37万元,于2009年8月15日开工,2009年9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两项工程预算金额合计297.70万元,分别在龙城街道办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未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五)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09年10月21日竣工验收,2013年2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33 217.6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 33 217.60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2 040 354.13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工程其他费用4 014.3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工程其他费用4 014.34元,建设单位应予以追回。
(三)关于项目未经申请和批准立项就进行建设的问题。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该项目肢解工程,规避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由审计部门按照规定移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五)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