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5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英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关英彦、黄锐、田忠敏、吴青山、李志和、敖广恩、李力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上午9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7次会议,听取了法规审议情况报告,审议了相关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下午3时,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将《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请下一次召开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巴蕉、傅敏等2位人士“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新任职人员面对国旗、手按宪法,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史明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炯猛,8名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