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一行莅临井岸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
11月9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一行莅临井岸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市检察院刘泉副检察长、区检察院韩树军检察长陪同检查,区司法局副局长蒙先伟,社矫办主任周海波,井岸镇人大主席赖雄建,镇委委员、武装部长冯均辉,井岸司法所所长李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参观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矫正宣告室、社区矫正入矫室等场所,听取赖雄建主席和李春所长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等情况汇报,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认真核对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并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请销假管理等工作。
座谈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井岸司法所工作,认为各项工作管理标准、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掌握准确详细,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检查组要求井岸司法所要及时做好总结,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重点防止脱管、漏管和虚管现象的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检查组强调,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工作支持配合力度,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市、区两级检察院要与司法行政部门多配合、多协作,共同探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方法,努力提高管理效果和质量,进一步做实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