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区政府大院16号楼202室
电话:0756-7262215,77997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建设单位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珠海市金湾区金湖路16号(珠海银隆新能源产业园)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30日,于2012年被银通集团全资收购,现拟从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北二路18号整体迁建到金湾区金湖路16号(珠海银通新能源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先进的动力、储能锂电池及电动公交车企业和研发中心,成功打造从整车制造到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充电设备的闭合性循环产业链,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大中型客车5000辆、轻型客车50000辆,属于国家和地方鼓励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对有机废气采用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喷淋处理措施;烘干采用清洁能源轻柴油作燃料;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工艺,减少焊接烟尘产生,并加强车间的通风。 2、项目喷涂循环废水依托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门口水道。 3、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使厂界处的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废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集中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5份,回收5份;发放个人调查表80份,回收80份。调查结果显示,96.2%的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3.8%持无所谓态度,没有反对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 金湾区环保局项目受理情况公开期限内(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7日)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