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分局坪地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宣贯培训
为贯彻落实******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2019年3月19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普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2019年3月21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分局(以下简称“龙岗分局”)坪地所联合街道食物环境监管中心(食药安办)、教育办等部门组织召开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规定》进行宣传培训。辖区37家学校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主任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龙岗分局坪地所工作人员从“管理体制”、“学校职责”、“食堂管理”、“外购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对《规定》进行了解读。龙岗分局坪地所分管负责人曾伟军要求,要认清形势,把握方向,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习、宣传普及工作,要对照要求进行整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重视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下一步,龙岗分局坪地所将严格按照市局、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学校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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