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我局制定《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所有项目的开工(包括土方、桩基施工)、复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特殊情况提前开工的需填报附表2提请区政府审议。所有项目需按照附表3、4建立日常台账备查,同时每日填报附表5报区安监站备案。
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卫生安全条件不合格的,以及隐瞒疫情导致疫情扩散的项目暂缓开工复工,并对企业和个人倒查追责,顶格处罚。
特此通知
***:1.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施工企业提前复工复产申请表
3.人员一般情况登记表(个人)
4.有湖北居住旅行史情况登记表(个人)
5. 在建工地复工情况统计表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