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T3010019宗地分宗的公示
T301-0019宗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以北、南山大道以西,土地面积60510.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权利人为深圳市南头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豪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本次规划用地红线内包括24班小学(独立占地15000平方米,建成后按成本价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
因公共利益需要,深圳市南头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豪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T301-0019宗地中的住宅用地与学校用地分宗,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分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T301-0019宗地分宗为两个地块(详见分宗示意图),原有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住宅用地:用地面积45508.08平方米,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学校用地:用地面积15001.82平方米,土地用途教育设施用地。
二、公示期为20天,自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宗地分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分宗示意图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6978407,传真:26972143)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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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宗示意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