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关于深圳市新一方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10月11日受理深圳市新一方休闲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8日。
申请人:深圳市新一方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四排四方达物业A、B栋3层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兵 | 男 | 中国 | 兼投资人 |
主要负责人 | 叶志斌 | 男 | 中国 | 兼投资人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8212147
传真:88212147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
邮编:518107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