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05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参加年度考核,我局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2005年12月31日前被认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办法:2006年4月10日后登陆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网(http://www.szsti.net/hitech),指定相关负责人在“高新技术企业年审、月报”栏在线填报《2005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数据填写完整后,将表格提交并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
1、《2005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及其考核记录卡;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等科目);
其中:2005年享受市便利直通车服务大企业、2005年民营50强企业、2005年度重点软件企业可免交上述第3、4项申报材料,但需要提供上述资质的证明,有证书者可交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四、申报时间:
2006年4月10日~4月30日
五、申报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一楼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六、结果公示:
2006年6月1日在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网上进行公示。
七、领取结果:
2006年6月15日~30日在深圳市府二办一楼138A室领取结果。
八、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我局将对企业提供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核。对虚报、瞒报、拒报的企业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核合格的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上予以盖章确认,并在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网上发布,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柳 霜,电话:8209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