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监理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农村污水查漏补缺工程由仙村镇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为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目前该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管理混乱、安全文明状况差、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极差,围蔽缺失,交通极其混乱,路面黄泥水横流,路边烂泥和施工材料随意堆放,无绿网覆盖。
(二)管槽基坑开挖未做任何支护,且临边防护严重不足,现场大量载重车辆经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三)已铺管段未用混凝土包管,且管道和检查井基础无碎石砂垫层,完全不符合设计要求。
(四)管槽回填料含有大量杂土、烂泥和石块,不符合设计要求。
(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监理员等均未在场履职,现场管理极其混乱。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我局经调查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各方联合对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现场整改工作,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基坑支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由建设单位牵头核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一律返工处理,监理单位要严格把控施工质量,确保按图施工,保障工程质量。
(三)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围蔽工作和严格按“6个100%”要求做好扬尘防控等工作。
(四)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加强对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的管理,加强“增水质安”APP的使用,及时上传现场施工情况及人员打卡履职情况。由建设单位对照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有关处罚条款,对施工、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五)建设单位、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六)鉴于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并引以为鉴,统筹好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