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昌崴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东昌崴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昌崴塑胶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东昌崴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东昌崴塑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合兴路2号,主要生产改性聚丙烯和改性聚碳酸酯。项目于2009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穗南区环管影〔2009〕10号),同意其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于2015年办理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手续(穗南开环管〔2015〕6号)。目前,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体建(构)筑物包括1栋3层厂房、1栋单层仓库、1栋3层宿舍楼及门卫室。项目设置3条生产线,年产改性聚丙烯胶粒1500吨、改性尼龙胶粒750吨、改性ABS胶粒750吨。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锅炉和发电机。项目设置厨房,员工50人,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预混锅 | 3台 |
2 | 双螺杆挤出机 | 3台 |
3 | 破碎机 | 3台 |
4 | 实验注塑机 | 3台 |
5 | 冷却塔 | 1台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定期更换的冷却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投料和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吸尘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合理布置,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各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挤出废气排放口01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投料机混料废气排放口02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的油烟浓度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700吨/年,化学需氧量为0.189吨/年,氨氮为0.00348吨/年。项目废气排放量为13***0万标立方米/年,烟尘排放量为1.013吨/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072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