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2021年,岫岩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鞍山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谁申报,谁负责”原则,积极落实好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按照“生产主体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级验收确认、县级复验汇总”的工作流程,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对补贴面积进行申报、审核、公示、验收等工作,确保种植结构补贴资金公平公开、信息准确、安全高效、有序发放。
按照省厅下达的补贴标准,对新建50亩以上(含50亩)的设施农业大棚每亩补贴标准为3000元,通过审查、核实、确认,2020年度岫岩县有10个新建设施农业小区建设主体符合申报标准,新建小区大棚内径面积合计700.59亩,涉及补贴资金2101770元,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验收,补贴资金已经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贴户手中。
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惠民举措,它的实施对提高发展质量,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岫岩满族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